審計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在 27 年 2006 月 4 日的董事會會議上通過決議成立了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的任務是通過在監督外部和內部審計方面向董事會提供獨立協助來確保學區的財政問責制。 審計委員會由八名成員組成,其中包括七名董事會成員和一名擔任委員會主席的外部人士。 審計委員會每年召開大約四 (XNUMX) 次會議,與內部和外部審計員一起審查地區財務報告。